员工离职要补偿金怎么办
员工离职要补偿金怎么办。员工因为种种原因,提出离职是很正常的事情;同时员工离职对于公司来说也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很多离职双方都还是愉快的,但也有不少让双方感到不愉快的情况。像员工要补偿的时候就是其中一种可能会导致双方不愉快的情况。一起看看员工离职要补偿金怎么办?
员工离职要补偿金怎么办
1、明确离职补偿的上限和下限
首先要知道,离职补偿的底线是法定的N+1,上限是无极限。但是,这个只是理论上存在的,实际操作中总有些困扰参考的数据。第一,员工的实际工资性收入,合同怎么签不重要,重要的是实际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第二,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和社会平均工资,这个是参考线,这涉及到如果员工是低工资群体或者高收入群体时,实际可以到手的补偿金。第三,考勤数据。这可能涉及到加班费的计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结算等。
2、赔偿金折中法
从员工的角度来说,见好就收即可,不要过分苛求企业能赔偿更多,员工方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工作情况,比如加班、年假未休完、还有曾经当初和企业约定的一些远期收入尚未兑现等因素考虑后,在法定的N+1的基础上,不要过于贪婪,把握好尺度,选择一个折中的价格,以此为基础进行谈判,让对方感觉自己是有诚意的,这样更容易被接受,也降低自己的举证难度。否则一旦对簿公堂,企业可能会走完所有程序,耗时耗力,对员工来说未必划算。
离职时的注意事项
1、离职原因越少越好,一个最好
离职原因能写“个人原因”就不要写其他原因了。
尤其是不能写如下的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采用欺诈的方式骗取员工入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还不能有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
有些老司机的下列离职事由,也是不能收货的:
1、写经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要给经济补偿金的);
2、写经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没写明哪方提出,单位的风险可不小);
3、把劳动合同法四十条、四十一条的一些情形塞进去(虽然从法律规定上来看,这上单位解除的理由,员工不能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但祖国这么大,各地裁判标准可不同一),单位也有风险。
2、已结清的权利越多越好,一个都不能少
能将“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周末加班费、平时加班费、年休假未休加班费、高温津贴、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奖金” 等已支付(各地律师还要看一下自己地区的政策,尽量写上,比如有些地方取暖费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五险一金、经济补偿”等无争议情形声明的,就一定要一个都不能少,越多越好(单位都应该有这样的格式内容文件吧,如果担心格式条款合法性、合理性不被认可,可以让员工手写)。如果你给的钱足够多的`,你就每一项的金额都列明吧。
3、万能的免责声明,可不能少
万能的免责声明:本人再无任何未结清的权利、款项,本人不再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究单位的任何责任。
有了这句话,其他地方做得不足的,也是可以大大降低风险的。
不过万能免责声明很多时候也不灵。
比如工伤和职业病的,员工无论是以什么理由辞职的,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没缴纳工伤保险的,就得由单位来付这部分费用了),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从公平合理、照顾弱者以及常理上等等来看,员工不可能放弃自己应有的权利,所以如果存在这种情形的,无论是员工怎么申请离职的,这款还是给了吧。
当然,这种特殊的款项,怎么能没有留下协议或收条作为已足额给付的依据呢?
4、写清楚离职时间
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形成权,作出了表示即生效。但员工什么时候离职,这点很重要(如果员工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或试用期内没有提前3天通知,造成单位损失的,是需要赔偿的),所以辞职申请书/通知书中,要说明拟离职的日期。
5、你们企业也要搞清楚你是谁?
(一)你们是不是分支机构。
如果你们只是分支机构,那么记得也把上级机构的权利业务给切割了,不要留有手尾。
总公司和子公司是独立用工关系,这些也要相互厘清。
(二)你们是不是劳务派遣单位。
记得把你们的客户—用工单位写上,千万不要用人单位的责任免了,用工单位的责任却没有免除。
(三)你们是不是业务发包相对方。
让员工也说明,与发包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一着不慎,员工告发包方,你们恐怕也难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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