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培训后再录用是否合理?
公司经培训后再录用是否合理?目前,很多工作岗位,公司都会在入职后对员工进行培训,有些培训知识简单交代几句,有的长编大论培训好几天,很多公司在招员工的时候都有培训期,那要是员工参加公司培训后录用是否合理?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解答。
这种做法合理不合理与是否属于销售岗位并无关系,而是要考察其本质到底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有些专家一刀切地认为,单位将岗前培训转移到录用前举办属于规避自身义务,所以都属违法。个人认为,这种看法过于片面,不免过于实用功利。既然劳动权利义务都基于劳动关系的存续为依据,那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决定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的关键。如果公司和员工已经建立劳动关系,那公司的做法显然不合理;假设公司与员工并未建立劳动关系,那公司这样做并无不当。?
劳动合同是判断劳动关系的一大标志。一些公司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却在员工试用期培训期间不支付劳动报酬,美其名曰:“免费培训”。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的要求,也与员工签订合同的本意不相符,当然是不合法的。?
有些公司则对此比较谨慎,他们会与应聘者签订免费培训协议,协议明确约定如果培训之后通过考试的,公司同意录用,反之则不予录用。这样一来,应聘者对合同的意思了解明确,不会产生已建立劳动关系的错觉。?
当然,是否建立劳动关系不仅仅是看签什么合同,也要从本质上来看。从定义上看,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社会关系。免费培训期间,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所以判断是否实际建立了劳动关系,还要看受训者是否实际提供了劳动。?
培训的目的是培养人,以便其符录用合岗位要求。所以期间的培训内容不得对受训者强加任何基于劳动关系的义务,比如要求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设立生产任务。同时重要的是,不得让受训者进入实际生产流程,有实际的产品产生。当然,由于岗位种类非常丰富,不少岗位需要实际操作,如何判断培训还是工作,实需花费一番力气。你需要自己来判断。?
公司采取此种培训方式其实也承担了很大的风险,一旦被判定为规避义务,那就可能会面临不签订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
有些人认为,培训属于国家管理的特殊经营范围,大多数公司不具备培训资质,不能举办培训,所以不合法。这种观点混淆了经营范围与企业公益的区别。经营范围是指公司的盈利行为范围,但公司提供的是免费培训,并不盈利,不开发票,所以不应当受此经营范围的影响。?
当然,公司举办免费岗前培训还有诸多争议,如果能与一些合格的培训机构合作,可以避免这些麻烦,还是值得考虑的。
参加岗前培训可以认定是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职前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培训是用工的一种形式,是企业用工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自参加培训的第一天起即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