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大家知不知道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如果员工在离职之前就提前了一个月提交了书面申请,那么提前辞职要不要支付违约金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了解一下辞职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吧。
一、法律规定,劳动者只在两种情形下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1、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约定情况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专业技术培训费用的。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2、《劳动合同法》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除了以上两种情况外,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约定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是不合法的,劳动者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5、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即可。
6、《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相关法条:
1、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4、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5、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如果员工在离职之前就已经提前了一个月(如果是在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向单位提交了书面的离职申请,或者该员工和所在的单位进行协商以后得到了单位的认可,又或者该员工所在的单位有违反法律的情况的',该当事人都可以提前进行离职。如果所在的单位故意刁难该员工不让这个员工离职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于这个事件进行申诉。
2、但是如果不是全日制的工作,是没有必要向单位提前进行书面的离职申请的,当天员工口头申请离职就可以结束员工与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
3、如果员工在离职之前提前了一个月申请了离职,但是在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里面有依法和员工约定好关于培训费之类的相关协议的,该员工和所在的单位进行协商以后给予单位一定的赔偿。
4、另外,如果该用人单位有为该员工提供一个专项的员工培训费用,并且对这个员工进行一个专业的相关行业的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这个员工签订协议,约定好一个服务的期限。
5、如果这个员工单方面违反了服务期约定的,应该按照一开始约定好的向该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赔偿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当然,这个违约金的金额不可以超过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給员工的培训费用。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要求该员工赔偿的违约金金额,不可以超过该员工在服务期里面应该履行而没有履行部分的员工应该与公司进行分摊的培训费用。
6、有些单位需要把自己公司的信息对于同行业的竞争者进行保密,如果有一个保密的补偿,那么当事人在离职以后还是要遵守相关合同里面的要求军训保密,如果当事人有违约,当事人需要对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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